朱生豪的情书

爱情是什么?

爱情, 就是一种迷药,能让最古板的人变得欢快,最理智的人变得疯狂,最正经的人变得下流,最善良的人变得自私,能让丑的人也有瞬间的美丽。

写情书是求爱的一大利器,古今中外都一样。可到是现在,IM ,video chat太方便了,这一利器反而少有人用了,有点可惜。情话不如情书,因为情书的优点在于,一是长,可以表达得多,二是可以慢慢写,反复推敲,反复删剪,三是对方收与拆这间,就是累积期待的过程,使其更珍贵。四是情书还是一个真实的物件,可以持久珍藏,反复拿来看。 一举多得啊。

我有一个朋友,在这个时代 ,不惜一封一封的写情书,寄给在NYC的女生,终抱得美人归,可见用得好,还是有效果的。不过自身还要有点实力,要不然像我这样子的写情书,就从来没有成功过。。

无意中翻到了朱生豪的情诗, 看了这个才子可爱的一面。国民时代算是一个特立独行的时候,那时的人都是赤热的,爱情都是奔放的,情书也自然是热烈的,在我们看来甚至有点肉麻,抛弃了中国古代的委婉含蓄。我最喜欢的情书,就是这句

陌上花开,可缓缓归矣

这句是委婉又深情到极点的情话, 无论何时看,心底都是瞬间一暖, 深情又含蓄的男子形象跃然纸上。

同时,这种表达也是我们最通用的表达方式。中国人大部分还是不习惯露骨的说,我想你,我爱你之类的,往往借助于它人或者它物委婉的说,但不代表着,我们爱得不深,念得不狂。

“妈问你回不回来吃饭”,“儿子说今晚想你给他讲故事”,“听说这部电影很好看” 等等

若有似无,似是而非,实则确是相当浪漫。

露骨的话,也要写得好,不能直接了当,翻来复去就那么几个字,很容易无聊。我小时候有一个男朋友,每次都发类似的情话,I love you, 宝贝啊,爱你一万年啊之类的,三次以后便觉得过于恶心。

朱生豪,果然是有学养的人,他的情书胜在,把大胆赤热的情书把热恋的感情描述的很准确,故让人读想来有同感。

醒来觉得甚是爱你

这大概就是热恋中的人都有的状态,不经易的瞬间,或是清晨起来,或是独自回家,或是吃饭,或是小憩时,想起恋人,觉得甚是欢喜。

我是,我是宋清如至上主义者。

情人永远是最宝贵的~~ 这话说得很高级

以前我最大的野心便是和你成为好朋友,现在我的野心,便是希望这种友谊能持续到死时

说得这么卑微,我见尤怜啊。。

你不懂写信的艺术,像“请你莫怪我,我不肯嫁你”这种句子,怎么可以放在信的开头地方呢?
你试想一想,要是我这信偶尔被别人在旁边偷看见了,开头第一句便是这样的话,我要不要难为情?
理该是放在中段才是。否则把下面“今天天气真好,春花又将悄悄地红起来”二句搬在头上做帽子,也很好。“今天天气真好,春花又将悄悄地红起来,我没有什么意见”这样的句法,一点意味都没有;但如果说“今天天气真好,春花又将悄悄地红起来,请你莫怪我,我不肯嫁你”,那就是绝妙好辞了。
如果你缺少这种poetical instinct,至少也得把称呼上的“朱先生”三字改做“好友”,
或者肉麻一点就用“孩子”;你瞧“朱先生,请你莫怪我,我不肯嫁你”这样的话多么刺耳;
“好友,请你莫怪我,我不肯嫁你”,就给人一个好像含有不得不苦衷的印象了,
虽然本身的意义实无二致;问题并不在“朱先生”或“好友”的称呼上,
而是“请你莫怪我……”十个字,根本可以表示无情的拒绝和委婉的推辞两种意味。你该多读读《左传》。

被宋青如拒绝后,他的回信反而是一种幽默宽容的语调,绝对能博美人一笑,换谁收到这种信都不会真舍弃这个男人。

我想要在茅亭里看雨、假山边看蚂蚁,看蝴蝶恋爱,看蜘蛛结网,看水,看船,看云,看瀑布,看宋清如甜甜地睡觉。

多有诗意啊,这么多的美景的叠加,只为烘托最后一句,你甜甜的睡姿。。

要是世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该多好,我一定把你欺负的哭不出来

我渴望和你打架,也渴望抱抱你

一会儿恨你,一会儿体谅你,一会儿发誓不再爱你,一会儿发誓无论你怎样待我不好,我总死心眼儿爱你,一会儿在想象里把你打了一顿,一会儿在想象里让你把我打了一顿,十足地神经错乱,肉麻而且可笑。

爱一个人就是这种感觉,想爱他又想弄他,想看他笑也想看他怒。所谓的相敬如宾,反倒是过于生疏,不会是热恋的感觉

最后他的称呼也很厉害,“阿姊、傻丫头、青女、无比的好人、宝贝、小弟弟、小鬼头儿、昨夜的梦、宋神经、小妹妹、哥儿、清如我儿、女皇陛下”, 自称也多,“小瘌瘌头,鸭, Lucifer ,米非士都非勒斯, Sir Galahad,无赖” ,花样百出。。。

下次再有机会,可以品品其它的情书,比如有名凤求凰(一日不见,思之如狂),比如王小波(也是走这种幽默肉麻类型的),沈从文的,徐志摩的。或者 我也自己应该练练手,存下几个备品,以便不时之需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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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意读到的一首好词

一剪梅

过尽长亭不是家.进亦天涯,退亦天涯. 
曾捞水月慕琵琶.老了年华,误了年华. 
无心惊瞥一枝斜.开也是花,落也是花. 
此番不许误随车.生也随他,死也随他. 

  这首词好淡然了,有种历经苍桑后云淡风轻之感,什么时候我也能这样淡定就好了~!

Stoner

这周每天晚上睡前,都会看一两个章 Stoner, 终于今天晚上读完了,倒是有点淡淡的伤感。这本书特别适合睡前读,因为Stoner没有大起大落的故事情节,而且在开篇,就把这个人物的一生先都交待清楚了 : Stoner 是 一个小地方的farm boy, 从小在农场工作的艰辛一直潜伏在他的心底,无意识地影响着他以后的人生。机缘巧合进大学,本来目的是学agriculture,好回去帮助家庭经营农场,结果大二时上English Literature, 被文学吸引,读到了Ph.D并一直在学校当AP直到得癌症去世。

开篇作者就明显地写了Stoner是一个彻底的平凡人,即使在一个学校教了这么多年的书,他的同事们依然不尊敬,不亲近他,在学生中也根本是一个不知名的教师。

An occasional student who comes across the name may wonder idly who William Stoner was, but he seldom pursues his curiosity beyond a casual question. Stoner’s colleagues, who held him in no particular esteem when he was alive, speak of him rarely now; to the older ones, his name is a reminder of the end that awaits them all, and to the younger ones it is merely a sound which evokes no sense of the past and no identity with which they can associate themselves or their careers.

在大学里,像Stoner这样的人并不陌生,一生也没做出什么大的学术成就,教书也循规蹈柜,日复一日穿川于校园中,没有人会留意他们存在与否。他的私生活也很算失败,结发一生的妻子,无论他如何的迁就,永远对他不冷不淡。唯一的情人,终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放手。缺少沟通的女儿,最后故意怀孕来逃离这个死寂的家庭。

从头到尾,他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好员工,好丈夫,好父亲,但最后在工作,爱情与家庭中,在读者看来全部都是失败,  读着有一股淡淡的悲伤始终围绕。最后他快死的时候,不停的问着一个问题 what did you expect?  答案在于文学,他在文学中得到了解脱。

妙在作者的文笔相当的干净,克制,而Stoner也算是一个很知足的人,或者说他本人有一种很detached, indifferent的人生态度,他像自己生活的旁观者,不带多少情绪的安静的承受着自己生活中的一切,无伤,无怨,无恨,连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保持着异常平静。

这种生活的态度,很不美国式,倒很像东方的内敛,这本书跟另一本 the great gatsby 倒是有很大的反差。Gatsby是特别美国式的,炽热的高调生活态度, 开最glamorous的party,住最豪华的mansion, 对爱对恨都是顽固的执着,成功失败都似乎要万众瞩目。 而Stoner 刚刚相反,低调,本分,不刻意。不奇怪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根本引不起多少注意,直到最近几年,才突然又火遍了全世界。为什么?

我想,是因为我们又陷入了经济停滞,所以开始意识到了,我们荒芜已久的精神世界。

Stoner 是一个很平凡的人,在外人看来,他不主动,不反抗,似乎是一个没有个性的人。他对于爱情的不幸,对于事业上的压迫,都采取了很消极的态度。这种人物,照理说不应该是小说或者戏剧的主人公,但Stoner 的不同之处即在于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,即他内心世界的丰富。 他喜爱的文学,生命的最后,抽出了一本书作为结束。 他真真切切的爱过,并且尽可能负责到底。他在意他的teaching,他在意生活中的琐粹。而这些,是别人无法发现的。

Capitalism 逼着每个人都要学会像一个商品一样,必须时刻 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展示自己。 我去Cuba 一下飞机的感觉就是,那些恼人的广告牌,招摇的店铺一下子都没有了,终于可以看到,街道居民本身的样子。

同样,当我们都把精力放在如何向别人展示,千篇一律的以同样的事物展示自己的品味,展示自己的学识,展示自己所谓的勇气时, 有多少已经在这种徒劳的展示中,早已丢失了生活?像Zen,生活在于awareness, 在于 pay attention, 留着时间好好观察自己与周围,少留时间给一些无所谓的人。

不过你也可以轻易argue, 这个世界傻子更多,如果太过分注意自我,为免得不到钱,得不到名, 得不到漂亮的女人。这点倒是如此,但愿我们得意的时候别太过分,失意时也别太丢失就行。

 

般若波罗蜜多心经

观自在菩萨,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,照见五蕴皆空,度一切苦厄。

舍利子,色不异空,空不异色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

受想行识,亦复如是

舍利子,是诸法空相,

不生不灭,不垢不净,不增不减,

是故空中无色,无受想行识,

无眼耳鼻舌身意,无色声香味触法,无眼界,

乃至无意识界,无无明,亦无无明尽,

乃至无老死,亦无老死尽。

无苦集灭道,无智亦无得,以无所得故。

菩提萨埵,依般若波罗蜜多故,心无挂碍。

无挂碍故,无有恐怖,远离颠倒梦想,究竟涅槃。

三世诸佛,依般若波罗蜜多故,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
故知般若波罗蜜多,是大神咒,是大明咒,

是无上咒,是无等等咒。能除一切苦,真实不虚

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。

即说咒曰:

揭谛揭谛,波罗揭谛,波罗僧揭谛,菩提萨婆诃。

泰坦尼克

Leonardo Dicaprio  终于拿到了影帝,借这个机会,我刚好可以写一下Titanic.我没看过The Revenant,不好评价他的演技, 但我觉得Eddie (the danish girl)演得很好,绝对可以再拿一次,Trumbo 老白也很得体。除了Titanic 和不一样的天空,Leonardo的表演没有一次让我觉得很惊艳的。但如果我是评委,也会把奖给他的,多多少少出于他这么想要的欲望和这么多年的执着吧。无非是一个奖而已,而且今年是小年,给他也没有太大的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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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anic 是我看的第一部Hollywood大片。我爸爸很喜欢看电影,就家里腾出了一个房间,专门用来看电影听音乐之类的。从房间的大小,装潢,沙发,灯光,到音箱,电视,统统设计到最佳 ,以方便他晚上一个人安静的看点东西。我记得搞了很久才完工,弄完后他买了很多影碟回家,有一个就是那时候大热的Titanic 。

我一直记得很清楚,那是一天下午,我一个人坐在地板上,关上窗帘,安安静静地把整部电影看完了。那时我还只是小学生,对于爱情,对于灾难,对于人性,只有朦朦胧胧的概念,电影具体情节都忘记了,但我却忘不了Leonardo 演的Jack 。 Jack 登上Titanic时喊 ” I’m the king of the world”的那种爽快,在甲板上躲着抽烟看星空,第一次穿着西装去参加Rose邀请的晚宴,有点不知何处又很想装自然,直到看到Rose从楼梯走下来变得坚定,带着Rose转圈圈时的笑容 ,给Rose 画画时通红的脸,送rose上救生小船,随着Rose一点点下降,坚定看着她的眼神,最后在冰冷的海水里,一直鼓励Rose活下去。。。。。。

最后一刻,Rose摇着他,想告诉他有人来了,可惜一放手,他的尸体慢慢沉入了冰冷的海里,那时我坐在地板上,哭了好久好久, 一直到外面都天黑了。

看完以后,不敢再去看过那个碟,但可惜Leonardo那个金黄的头发,蓝色的眼睛,还有笑容,一直会在我脑中出现,一想起总是很心痛。。。我是真的很喜欢那样的少年,梦想着以后的男朋友会是那么洒脱的样子,至少读大学前,心目中理想男生的样子都是Leonardo的样子。至于后来他的片子,我都不太去看,不想破坏他在我心里这么美的样子。

20岁以后再去看这部片子,才发现Titanic这部电影真的是一部好电影。男二,Cal, 其实也是真心爱着Rose的,甚至于他对Rose的爱情,才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爱情,只可惜Rose不爱他。Rose的塑造也很典型 ,一个渴望自由,渴望独立,又被现实困住的少女。 她年纪还太小,舍不掉对家庭的责任,但又接受不了设定好的生活,宁愿跑去跳海,也不愿在这个困境中做出选择。 Jack的出现,向她展示了她向往的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, 对她来说有致命的吸引力。

与Jack的爱情,到底是一种自我的释放,还是一种短暂的逃避呢?

幸好,Titanic的沉没,救了她,她不必做出这个选择。爱情在最高潮,最美的时候,嘎然而止, 永恒的定格在最好的时候。以前总是伤心Jack的死,这样一想,也不是一个坏节局。

如果两个真的都获救了,结局会怎么样呢?这种公主与浪子,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故事,甚至是大多数爱情故事,写下去都不会有好下场。 现实的压力,柴米油盐,三姑六婆,再美好都变成了相互怨恨。留在这个时刻放手,刚刚好。可惜现实中,我们总是那么贪婪,明知不适合还要一路走到黑。

刚开始Rose 面临的处境,也正像我面前的生活一样,不喜欢设定的生活,又不知道如何逃脱。Jack的出现给了她一个选择,一个似乎更自主更快乐的未来。

10岁的时候,我定然会跟着Jack you jump I jump, 懵懂而又傻乎乎的憧憬着,仅靠着爱人能战胜一切的幸福生活

20多岁时,我想以许我看他一眼,说声谢谢,然后压抑自己的欲望慢慢离开了。 总说人越成长,越安份,越拘束,越来越不敢冲动地疯狂地任性而为。其实是我知道了太多,越看清了真相,越清楚了后果。美好的东西,不持久,而且总是害怕代价太大,赔掉了舒适的生活。

可是到现在,我快30岁了,再回来看一遍时,我想我又会毅然跟着我的心走。因为现在,我觉得活着,说到底都是一件麻烦不自由的事情,美好的事物都是一瞬间,但就是这些像流星一样美好的一瞬间,正是我们劳劳累累一辈子所为的。

人生有时就应该像冲浪一样, 向前游啊游,在冰冷的海水里不停的泡着,等着,就是为了一个浪来的瞬间能站上去随着浪向来的快感,即使翻倒了,也只不过是几秒的挣扎,几秒的痛苦,总会爬出水面的。

这样,我私认为,也好过永远只在海滩上。。。